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阶段总结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2-02

发文字号

苏中医政函[2010]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2-02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阶段总结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苏中医政函[2010]6号

2010年2月2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中医医疗机构:

  为总结前一阶段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于2010年2月上旬召开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阶段总结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我省参加视频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同志讲话。
  (二)相关单位交流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前一阶段工作经验。

  二、会议时间
  2010年2月7日(周日)下午14∶30-16∶30。

  三、会议地点
  省级分会场地点为省卫生厅10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各市设立分会场(南京市除外),由各市卫生局组织。

  四、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1.厅直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书记、主管业务院长及人事、医务、科教、护理、药剂部门负责人。
  2.南京市卫生局分管中医工作局长、中医处处长。
  3.南京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书记、主管业务院长及人事、医务、科教、护理、药剂部门负责人,县(区)中医医院院长、书记、主管业务院长。
  (二)各市分会场
  1.各市卫生局分管中医工作局长、中医处处长。
  2.各县(市)卫生局分管中医工作局长、中医(医政)科长。
  3.各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书记、主管业务院长及人事、医务、科教、护理、药剂部门负责人。
  4.各县(市、区)中医医院院长、书记、主管业务院长。

  五、其他事项
  会议采用视频通讯形式,请各市卫生局提前安排好会议地点,做好视频联通及调试工作,并通知本地区各有关单位按时参会。

  联系人:戴运良、虞凯
  联系电话:025-83620506
  视频调试联系电话:025-83620923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