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浦东新区公共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浦卫公卫[2011]8号
2011年4月8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1年浦东新区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1年浦东新区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根据国家卫生部和上海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1年浦东新区卫生局工作要点,结合浦东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新三年”行动计划
(一)结合国家和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启动浦东新区卫生“十二五”规划,制定并实施浦东新区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更为科学合理、有力有效的浦东新区公共卫生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二)全面落实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以国家和上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结合新区实际,将卫生监督纳入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制定并实施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工作规范。不断提高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眼牙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全覆盖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和受益人群,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从出生到死亡对生命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继续做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继续实施艾滋病和结核病等国家重大疾病防控,做好新区“艾滋病防治五年行动计划”的终期评估和新一轮“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推进艾滋病全球基金和中盖项目;稳步推行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模式,落实第五轮全球基金项目。切实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确保如期完成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积极落实本市新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内涵。
(四)积极推进公共卫生绩效考核
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部署,总结和借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经验,制定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妇幼保健、眼牙病防治等机构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督导和检查。继续推进街镇公共卫生体系绩效考核,落实街道、镇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职责。
(五)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深入开展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实验室的软硬件建设,开展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应用,不断提高实验室检测能级,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检测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六)完善公共卫生联席会议联防联控机制
充分依托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平台,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调动街镇主动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积极性,形成公共卫生群防群控合力。在原有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消除麻疹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消除疟疾领导小组,建立传染病专项工作委员会和精神卫生专项工作委员会。
(七)优化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模式
争取新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着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8个分中心及卫生监督10个监督分所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建立艾滋病确诊实验室,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建成妇幼保健所艾滋病初筛实验室。
继续做好公立医院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职责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六位一体职能,明确工作职责,逐步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渠道、多样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方式,结合家庭医生责任制的服务优势开展对应人群的疾病和健康管理,倡导临床医生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社区诊断、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加快社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
四、着力完成其他公共卫生重点工作
(八)继续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继续做好非典、人禽流感、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和霍乱、菌痢等夏秋季主要肠道传染病及手足口病等重点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的质量控制和督导。根据上海市免疫规划工作要求,制定《浦东新区接种单位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接种门诊工作规范》,着手推进全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和接种程序,加强特需门诊规范化管理。继续深入落实“消除麻疹”、“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完成《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5年)》第二轮中期评估相关工作,开展慢性病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
(九)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全力做好浦东新区创评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加大对我区公共场所监管力度,加强对饮用水二次供水监管,做到《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的相关指标完全达标。全力做好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对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比赛和训练场馆的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接生、非法引产等非法行医行为。加大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本区从业预防性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十)继续聚焦“一高一低”,深化妇幼保健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降低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逐步完善社区网底组织,推进全覆盖孕产期保健模式,认真落实妊娠风险预警评估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机构救治水平。认真落实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按照《上海市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建立婚前保健服务体系网络化管理,提高婚前保健工作质量。完善产前诊断、产前筛查管理网络建设。根据《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整合新区出生医学信息系统,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信息的管理。
(十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
以“686项目”为载体,全面推动精神卫生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规范化管理。推进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的开展。继续推进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服药项目和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做好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期间重性精神病人的维稳工作。
(十二)继续做好眼牙病防治工作
成立社区眼病和口腔病防治业务指导专家组,进一步加强眼病防治、口腔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眼病、口腔病惠民服务项目,完成学生龋齿充填任务和指标。
五、建立后世博长效化管理机制
(十三)进一步完善肇祸精神病人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推动社区精神康复机构的长效发展。进一步推进“传染病症状监测项目”,加强与检疫局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不断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菌毒种管理和沟通协调机制建设,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十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巩固完善社区健康教育网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日活动,利用“健康大讲堂”、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口腔病预防与控制学校行”等宣教平台,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普及公民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素养干预、监测与评估,提高健康教育能力。
七、加强培训
(十五)开展国家及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绩效考核等医改项目培训,开展消除疟疾、消除麻疹等专项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