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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两节期间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22

发文字号

银市场监管发[2016]44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银川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2-22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两节期间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市场监管发[2016]443号

2016年12月22日

各分局,市局保化监管科、保化稽查大队:

  现将《银川市2017年两节期间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银川市2017年两节期间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佳节将至,保健食品市场供需两旺。为规范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6]188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局《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营销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发[2016]39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落实监管责任,打造安全规范的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会议、讲座等方式非法宣传、非法营销保健食品行为,大力提升人民群众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理性消费,促进保健食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内容
  (一)检查重点。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检查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等;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企业主要检查会销举办方、会议场地出租方等以及易发生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和举报投诉涉及的企业(包括保健食品经营者和场地出租者)及产品。
  (二)检查内容。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库房、购货台账、票证等材料、生产记录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产品配方组织投料和生产;批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具有可追溯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加大抽检力度。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许可的范围、地址经营;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合法;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台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可追溯;经营的产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冒号套号;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3、保健食品会销企业重点检查会销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等违法行为;传单、海报、视频等广告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内容是否与获批内容一致;现场宣传广告是否存在变更或篡改广告内容,虚构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夸大保健食品功能范围、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是否有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以专家、医务人员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行为;是否在活动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场地出租方是否查验并留存保健食品会销举办方的合法证照、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利用会销形式销售的产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
  4、易发生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重点检查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减肥、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等产品的购进渠道,必要时采取快筛和监督抽样手段确保产品合格。
  5、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或非法会销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处理,落到实处,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取证,严肃查处。
  6、非法宣称产品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宣称治疗功能和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的产品购进渠道、广告宣传。

  四、阶段划分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2月20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与市局开展会议营销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企业及大中型宾馆、酒店情况,掌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宣传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月10日)。分局(含监管所)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我市不发生源头性保健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产品合法,打击非法会销行为。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2月10日至2月15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回顾,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并及时将查处重点、典型案例、难点问题汇总后与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一并于2017年2月13日前报至市局保化监管科。保化监管科汇总全市专项检查情况后将工作总结于2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食药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实行分管领导主要抓,科室、稽查队、监管所分工协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保化监管科负责策划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的正面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宣传方案,在提高公众辨识和防范能力的同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揭露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引导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理性消费;引导保健食品经营者尤其是会议营销者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
  (三)发挥基层监管力量,严查非法会销行为。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监管所力量,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等的沟通协作,主动收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方面的信息。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产品的摸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会销行为。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共同参与新局面。在保健食品经营、会销企业、大中型宾馆酒店公布并畅通12331、12315举报投诉电话。对于非法会销或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引导大众发现一起投诉一起,形成全民参与局面。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要形成市局、分局、监管所三级联动机制,接到投诉,不推诿,不拖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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