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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10-27

发文字号

京国税函[2005]55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已失效

实施日期

2005-10-27

颁发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内容
[律商网注]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0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555号

2005年10月27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9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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