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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0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4-07

颁发部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的通知

2015年4月7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展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和食品药品监管战线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各界对食药监管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国家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国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为积极响应此项行动,现将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的通知》(食药监办宣函[2015]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充分发动,积极参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将活动精神传达到基层和每位工作人员,使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投入到活动中去,拍摄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

  二、按照要求,精选作品。国家总局办公厅的通知已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有关要求,望认真遵照执行。

  三、遴选整理,统一报送。“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活动由省局应急管理处负责,设立联络处(设在应急管理处),具体收集、汇总、整理各单位选送作品,并向国家总局统一报送(同时,在省局官方微博、微信上发表)。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摄影作品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活动联络处。

  联系方式: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管理处
  联系人:林雅丽廖玉莹
  联系电话:0591-8629216213809412068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
  邮箱:11368901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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