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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轮2013年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3-12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4]7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3-12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轮2013年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通知

浙卫发[2014]71号

2014年3月12日

各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浙卫发[2010]159号)和《浙江省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0版)》,经单位申请、专家现场评审、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并经社会公示,评审结果现予以公布:金华市武义县妇幼保健院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

  希望该单位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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