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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71号)

发布日期

2022-01-06

发文字号

2021年第71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2-01-06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正文内容

       罕见疾病的单病种发病率极低,药物研发的难度远远超过常见多发疾病,因此罕见疾病药物的临床研发,除了应遵循一般药物的研发规律以外,更应密切结合其自身疾病特点,在确保严谨科学的基础上,采用更为灵活的设计,以通过有限的患者数据,获得更加充分的科学证据,满足获益与风险的评估,支持监管决策。为促进罕见疾病药物研发,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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