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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筹备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11-04

发文字号

豫食药监办[2004]2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11-04

颁发部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筹备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的通知

豫食药监办[2004]251号

2004年11月4日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筹备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4]5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准备工作。为做好2004年工作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局要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对照年初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年中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结合国食药监办[2004]524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归纳、总结2004年的工作。

  二、各省辖市局2004年的工作总结要突出自己的特色,“亮点”的工作要详细,做到主题集中,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语言精炼。

  三、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围绕2004年省局中心工作和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做好2004年工作总结,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2005年的工作思路。

  四、各省辖市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2004年的工作总结、2005年的工作思路于2004年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局办公室。同时用Word文档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周久俊
  联系电话:(0371)3280229
  传 真:(0371)3280211
  电 邮:zhoujj@h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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