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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2-01

发文字号

浦府办[2010]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2-01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府办[2010]7号

2010年2月1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确保临床安全用血需要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的血液应急保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59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0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总量确定为46597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计划献血募集目标38817人份,献血屋、流动采血车募集目标7780人份,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占献血总量的95%。

  二、具体要求
  (一)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和落实无偿献血工作。
  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不仅是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的需要,而且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具有重要意义。新区各政府机关、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改进和创新献血工作模式,形成长效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积极实施、公民(职工)自愿参与”。新闻媒体和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二)以社区、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真抓实干、全面落实目标任务。
  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参加无偿献血是每个适龄健康公民的义务。各单位要依法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内健康适龄公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无偿献血,要制订年度献血工作的计划、目标和措施,做好宣传动员、报名登记和对献血人员的关爱工作,认真落实区政府下达的献血目标,确保无偿献血目标如期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职工总人数的6%比例下达献血目标;街道、镇政府按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比例下达献血目标;10人(含)以下的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等,参加所在街道、镇献血。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干部、广大党员、共青团员、医务工作者和人民教师,要率先垂范,积极参与自愿无偿献血。
  (三)依法管理,做好血液安全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和世博期间血液保障工作的有效实施。
  血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上海世博会期间的血液保障至关重要,各单位要建立责任制,从源头上把好血液安全关,倡导自愿报名、团体自愿献血的模式,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献血的现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加强宣传和招募工作,加强快速应急无偿献血队伍和Rh阴性志愿者队伍建设,按市政府要求贮备好世博会期间的血源保障及应急队伍的随时启动工作。要按照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血站质量体系建设和改进,确保血液安全。公安、卫生监督机构要严厉打击“血头”、“血霸”和雇人献血的各类违法行为。各临床用血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做到科学、合理用血。要开展病人亲友间的互助献血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大力推广自身输血,不断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2010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工作安排,由浦东新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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