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1年5月11日
西宁市、海东行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西州、玉树州卫生局:
今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青卫食协电[2011]23号)要求和我局《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2011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方案的通知》(青食药监食通[2011]14号)安排,深入贯彻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省局定于5月4日至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主题
贯彻
《食品安全法》,严打非法添加,确保食品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重点宣传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等法律法规知识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重点突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切实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依法经营;增强公众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二)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进展情况和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成效、新面貌;及时报道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曝光危害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以及近几年查处和曝光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典型案例。
(四)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农牧区、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小餐饮试点整治工作作好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不断提高重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夯实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基础。
(五)围绕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质量管理人的宣传培训;加强对餐饮服务应急管理的宣传培训;加强对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制度的宣传培训。
(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重大意义,及时宣传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营造浓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三、主要形式
各州(地、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进群众”的要求,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一)注重宣传教育广泛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四进七个一”活动,努力提升全民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强化宣传教育针对性,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科普展览、建立宣传专栏或展板等形式对人民群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逐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体系,使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公众的科学饮食、健康饮食意识明显提高,餐饮服务行业的自律、诚信意识明显提高,餐饮服务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性,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自行选择和确定集中宣传日,组织有关监管部门和当地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开展上街集中宣传活动。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着事半功倍的作用,其影响广泛,意义重大。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政府负总责、企业第一责任人和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识,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形式多样,广泛宣传。各级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册)、制作宣传栏(板)、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覆盖全社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格局。并将宣传情况及时上报信息。
(三)争取支持,保障经费。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请各局于6月1日前上报宣传月专题总结。
联系电话:0971--8865616
邮箱:
SPJG@SDA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