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01

发文字号

沪艾办[2015]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4-01

颁发部门

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艾办[2015]2号

2015年4月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5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与要求。

  特此通知。

  2015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

  2015年,本市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切实组织落实各项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遏制本市艾滋病流行态势。

  一、全面完成“十二五”行动计划任务与要求
  1.继续落实国家和本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针对工作目标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开展“十二五”行动计划终期评估,筹备制定“十三五”行动计划。
  (市艾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各成员单位负责)
  2.全面推进本市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成立市、区县和相关单位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加强日常培训和管理。
  (市艾办牵头,各区县政府、相关成员单位负责)

  二、全面开展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和知识宣教
  3.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作为艾滋病防治宣传的重要任务,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和区县、成员单位党(团)校及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和贯彻。
  (市艾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各成员单位负责)
  4.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6.26世界禁毒日”等宣传日加强日常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在高校组织开展防艾宣传剧《爱出花样经》巡演活动。
  (各区县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5.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在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在本市主流媒体上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影视局负责)
  6.加大对城镇和农村居民、出入境人员、流动人口、高危人群和青少年以及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专题调查,掌握知晓率,评估宣传教育效果。
  (各区县政府、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三、继续扩大艾滋病防治工作覆盖面
  7.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艾滋病筛查检测实验室,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艾滋病筛查快速检测和咨询能力建设。强化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综合干预,提高干预质量,促进主动检测,减少高危行为。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强化血液安全管理,继续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加强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创新干预和管理模式,拓宽转介服务渠道。调整完善本市抗病毒治疗医疗机构布局,对符合治疗条件的患者开展规范性治疗、用药指导和病情监测。试点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探索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案,提高治疗依从性和治疗质量。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8.继续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以旅游饭店、娱乐场所和外来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开展安全套售货机安装和安全套摆放。
  (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各区县政府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9.继续加强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市监管场所艾滋病管理,完善新入所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筛查,定期将检测信息报送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配合)
  10.继续完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贯彻实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本市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加强门诊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监督指导维持治疗门诊工作,定期开展工作效果考核。组织禁毒社团协助做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转介、干预等。严厉打击偷贩药行为,维护治疗门诊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药物配制质量、药物供应的监督管理。加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管。
  (市卫生计生委、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相关区县政府配合)
  11.继续发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平台和服务管理协作机制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禁毒社团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筛查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等,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艾滋病综合干预工作。
  (市禁毒办负责,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配合)

  四、进一步提高艾滋病患者关怀救助水平
  12.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艾滋病患者做好接诊和相关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管理,严禁发生推诿或者拒绝为艾滋病患者诊治现象。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各区县政府配合)
  13.对符合条件的本市艾滋病患者,按照规定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本市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患儿的基本生活费,享受医疗教育和生活相应保障。继续加大对本市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关爱帮扶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艾滋病患者献爱心、送温暖。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14.完善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调查与处置工作,修订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应急预案,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流程和要求,一旦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调查与处置。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禁毒办和各区县政府配合)

  五、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15.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予以登记。探索建立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培育基地,逐步提高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工作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艾滋病防治基金申报。
  (市艾办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各区县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16.明确服务内容和规范要求,探索建立向本市社会力量购买艾滋病防治服务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在宣传教育、动员检测、干预服务、心理支持和关怀救助等领域开展试点。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各区县政府配合)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