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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中医护理、中药药事质控组挂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9-12

发文字号

沪卫计中管[2013]00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9-12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确定中医护理、中药药事质控组挂靠单位的通知

沪卫计中管[2013]001号

2013年9月12日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本市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监管,不断改进中医药服务质量,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逐步完善中医质控网络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本委决定在上海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框架下,新建中医护理、中药药事质控组。

  通过公开招标和专家评审,并经本委审核,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为中医护理和中药药事质控组挂靠单位;张雅丽同志任中医护理质控组组长,徐德生同志任中药药事质控组组长。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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