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输入性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4年9月25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爱卫会,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总队,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今年以来,毗邻我省的广东省多个地市陆续暴发登革热疫情,近期疫情迅速上升,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我省正值登革热的高发季节,台风雨水较多,虫媒滋生繁殖,媒介监测显示部分监测点媒介伊蚊广泛分布且密度较高。加上我省旅游旺季临近,岛外人员往来频繁,增加了登革热输入性疫情及由此引起的局部暴发流行的风险。为了切实做好登革热的监测与防控工作,有效应对输入性登革热病例,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现就做好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严防登革热的输入和传播
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登革热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杜绝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工作部署,明确责任,确保登革热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当前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海口、万宁、东方、陵水、昌江、临高等近期媒介监测布雷图指数超过安全警戒水平的地区,卫生部门和爱卫部门要联合开展防蚊灭蚊工作,并采取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登革热输入性疫情,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动员多部门共同参与,及时落实应急防控措施,严防出现输入性登革热疫情扩散蔓延和流行传播。
二、加强病例监测,落实“五早”措施,严防误诊、漏诊和死亡病例发生
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发热病人的监测工作,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加强发热门诊设置和运转,并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配备纱门、纱窗、消毒物品等必要的设施和物资。要切实加强宣教工作,在门诊大厅、急诊室的显著位置设置温馨提示牌,提醒从东南亚、南美洲地区以及广东、云南等周边省份登革热流行地区返琼或来琼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相关外出史。要切实加强院内培训,强化医务人员登革热发现意识,提高诊断及救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死亡病例的发生。临床医生在接诊病人时,要加强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和发热、头痛、肌肉痛、皮疹和面、颈、胸部潮红(即三红征)等症状病人的筛查,一旦发现可疑登革热病例,要立即向疾控机构报告并及时对病例进行防蚊隔离处理,切实落实好“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严防误诊、漏诊、迟报和瞒报,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强化风险评估和疫情监测,及时调查处置疫情
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媒介监测和疫情的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掌握当地媒介伊蚊密度情况和周边登革热疫情流行态势,及时向行政部门提出防控建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东等兄弟省份疾控机构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全国及周边地区登革热的流行态势,提出我省登革热的防控工作建议和措施。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旦接到疫情报告,要立即组织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核实,及时采集病例标本送检。要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的调查追踪,以及疫点、疫区防蚊灭蚊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宣传教育,落实群防群控措施
各市县特别是蚊媒密度处于警戒水平以上的市县爱卫、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牵头,联合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及相关单位,广泛开展以防蚊灭蚊、清除积水和卫生死角等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清洗水缸,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消灭伊蚊幼虫孳生地,切实降低蚊媒密度。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登革热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和防病意识。要发动群众自觉配合、主动参与防蚊灭蚊工作。要加强媒体沟通,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和防控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避免引起公众恐慌。
五、加强沟通,完善疫情通报制度,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各市县卫生局要加强与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沟通和配合,进一步完善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控制输入性登革热疫情的进一步传播。各市县爱卫部门、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城建、环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托幼机构、学校、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的防蚊灭蚊和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要充分利用创卫考评机制,对不积极配合灭蚊防病工作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