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年6月6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位执业(从业)药师们: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的规定和要求,江西省的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从2004年开始实行网络教育和函授教育两种教育方式,得到广大执业(从业)药师的赞同和认可。为方便我省执业(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缓解工学矛盾,以后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都以下述的固定时间为准(若有变动,另发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教育:
1、参加对象:省内执业(从业)药师(包括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和获得《从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
2、报名时间: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3、报名方式:
(1)登入www.jxda.gov.cn(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栏,在线注册网络继续教育会员(以下简称会员)。
(2)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200元至省局培训中心或指定帐号,(汇款单或转帐单注明网络教育、姓名、资格证书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也可直接到省局培训中心交纳现金办理报名手续。发票由学员自取。
(3)收到继续教育费用后,系统将在省局网站上公布公用密码。
4、网络学习
(1)会员使用个人专用的用户名与公用密码登入系统后,必须将公用密码修改为个人密码,方可进行学习。
(2)选择课目在线、下载或打印学习,如有需要培训教材,可来省局培训中心购买。
5、网上考试
(1)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试卷由计算机自动随机组题。
(2)答题结束后,点击“答题完成”。系统自动批改,并给出成绩。合格后便可取得本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系统最多允许三次答卷。考试不合格者参加规定时间的补考。
6、学分证明:取得本年度规定学分的学员,系统将自动存档。学分自2004年度起省局培训中心都有档案,学员可以当年学分当年来省局培训中心提取,也可以将几年学分一并提取,提取学分即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证盖章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逾期便视为由省局培训中心自动存档。
二、函授教育:
1、参加对象:因网络延伸不到或缺乏电脑知识而不能参加网络教育的执业(从业)药师。
2、报名时间: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3、报名方式:
(1)参加函授的学员填写《江西省执业(从业)药师函授继续教育登记表》(见附件一,也可在www.jxda.gov.cn网上下载),要求在7月31日前汇款或转帐后同时将函授继续教育登记表邮寄到省局培训中心。
(2)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240元到省局培训中心或指定帐号(汇款单或转帐单一定要注明函授教育、姓名、资格证书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也可直接到省局培训中心交纳现金办理报名手续。发票由学员自取或者随教材邮寄。
(3)收到继续教育费用后,省局培训中心于8月1日至5日将函授教材与辅导资料、学习指导邮寄给学员。
4、学习考核
(1)学员接到培训教材后,按教学要求进行学习。
(2)省局培训中心于10月20日将考核试卷邮寄给学员,试卷也可在www.jxda.gov.cn网上下载;学员完成考试后,于11月30日前将该试卷寄回培训中心(以邮戳为准)。
(3)考试成绩可在省药监网上查询,合格者不再告知成绩,不合格者会另外通知补考。
5、学分证明:培训中心将取得本年度规定学分者存入电脑,建立档案。学分自2004年度起省局培训中心都有档案,学员可以当年学分当年来省局培训中心提取,也可以将几年学分一并提取,提取学分即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证盖章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逾期便视为由省局培训中心自动存档。
三、注意事项:
1、汇款地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大院内省药检所三楼),邮编:330046
户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开户行:南昌市农行省府大院分理处
银行帐号:310201040002718
电话:培训问题:0791-6292907 , 0791-6268026(传真)
网络问题:0791-6310046
2、会员的电子邮件尽量不要使用免费邮箱,以免不能及时收到有关信息,而影响学习。省局信息中心可提供邮件服务,如有需要请直接与之联系,联系电话:0791-6310046。
3、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一览表(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