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公布我省第十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吉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8-11

颁发部门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我省第十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9年8月11日

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39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对我省符合要求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审查核定,吉林万通药业集团药品经销有限公司等6户单位为我省第十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名单附后)。请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相关品种,加强管理,严防流弊。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