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推荐朝阳区药事管理专业专家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2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23

颁发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推荐朝阳区药事管理专业专家成员的通知

2013年1月23日

各相关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朝阳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用药安全水平,保证广大病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区卫生局拟于今年成立朝阳区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现请各相关医院按照要求推荐专家成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1、职业道德高尚,在药事专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有开展质控工作的时间保证,能够胜任本专业质控工作;
  2、副高以上职称,在该专业任职满5年以上;
  3、熟悉药事专业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熟练掌握评价技能;
  4、为人正直,秉公办事,乐于奉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威望。

  二、上报要求
  各医疗机构按照符合专家资格条件人员上报,并于2013年2月1日前,将《朝阳区药事专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cyyg205@126.com,《朝阳区药事专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推荐专家个人简历》(附件1、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64682576。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惠婕
  联系电话:64689618-102
  传真:64682576
  电子邮箱:cyyg205@126.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