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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局《关于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7-1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7-16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局《关于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

2007年7月16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3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省局《关于加强血液制品、特殊药品巡查工作通知》(赣食药监安[2007]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流通的监管,并及时将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及问题向我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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