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津卫疾[2012]611号
2012年10月16日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进一步提升我市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落实,有效预防控制各种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和死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50号)精神和2012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预防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是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政
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各区、县卫生局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
《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关于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全市预防接种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工作质量、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目前我市预防接种工作仍存在部分预防接种门诊改造提升进度缓慢、预防接种人员队伍不稳定、城乡预防接种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管理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全市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甚至可能导致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各区、县卫生局一定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预防接种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全责,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充分发挥各区县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通报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巩固扩大我市免疫规划工作的成果,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
二、明确职责,落实各项措施
各区、县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行政推动力度,结合辖区实际,研究解决预防接种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根据辖区实有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人口密度、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设置接种单位、服务模式、服务周期,提高预防接种服务可及性。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对现有无等级和合格门诊的改造进程,实现全市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达100%的目标。
各区、县疾控中心要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要求和基层实际,在协助区县卫生局完善接种服务方式、服务周期,优化接种单位布局设置的同时,指导基层建设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合理安排流程,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确保接种安全。要指导接种单位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报告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考核和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我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考核工作。同时,要注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合理、充足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能力,更好地为基层指导和服务。
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等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改善接种门诊(点)服务环境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安排专人负责,足量配置接种工作人员,减少人员流动性,应用信息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管理效率,切实落实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三、完善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保障免疫规划项目经费落实
为落实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项目考核与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考核和经费管理办法》,并严格经费管理和项目考核,确保工作经费和接种补助的落实,以激励各区县疾控机构和基层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维护队伍的稳定性,积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进程,继续维持我市无脊灰状态。
(二)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等级管理
为巩固我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成果,确保各预防接种门诊按照评审等级标准持续、规范运转,市卫生局将研究制订我市预防接种门诊等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预防接种门诊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制,实施等级管理督导检查与周期评审结合制等。各区、县卫生局,各级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预防接种门诊的不定期暗访、督导检查和考核管理,完善举报投诉处置机制,推进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实施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管理
为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预防接种人员队伍,市卫生局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管理,通过采取预防接种人员准入报备、培训考核、转岗审批、奖励等措施,有效减少人员流动,提高接种人员素质,确保接种安全有效。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预防接种队伍建设,要选拔学历高、懂专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的人员充实预防接种队伍,不断优化预防接种队伍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新上岗人员要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和严格的考核,对在职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制度,使之适应不断发展的预防接种工作需求,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四)继续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
为提高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市卫生局将建立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采集、数据录入等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要继续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与完善,推进电子档案替代纸质档案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网络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使信息化系统作为免疫规划工作的现代化工具切实服务于每一名受种者。同时,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信息化建设、运行的保障措施,为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冷链设备监测报警、漏种短信提醒服务等信息化创新功能提供经费保障,切实发挥信息化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探索完善流动儿童管理机制
各区、县卫生局要积极探索完善辖区流动儿童管理机制,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争取居委会、村委会的支持,充分发挥各乡医和站点医生的作用,各区、县疾控机构要指导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定期开展责任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各预防接种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准确查找和全面掌握接种对象,特别是了解流动人口的分布与流向,及时发现流动儿童并纳入日常管理,消除免疫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