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药品采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17

发文字号

嘉卫[2012]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2-17

颁发部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药品采购的通知》的通知

嘉卫[2012]51号

2012年12月17日

各医疗机构: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29号)要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药品采购的通知》(沪人社医[2012]602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