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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21

发文字号

闽卫医政函[2015]57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12-21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卫医政函[2015]574号

2015年12月21日

各设区市卫计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更好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给予专项补助。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社[2015]78号),于2016年1月底前将复审通过的纸质申报材料加盖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和设区市财政局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564040249@qq.com。(相关材料可从fjswstyzc@126.com下载,密码:yzc331)。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

  省卫计委联系人:吴育贤   联系电话:0591-87836754
  省财政厅联系人:肖  帅   联系电话:0591-8709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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