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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两江巨洲医院名称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4-12-09

发文字号

渝卫复[2014]16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2-09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两江巨洲医院名称变更的批复

渝卫复[2014]165号

2014年12月9日

重庆两江国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重庆两江巨洲医院”变更名称的申请书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我委《关于同意设置重庆两江巨洲医院的批复》(渝卫医[2014]32号)文件中,医院机构名称“重庆两江巨洲医院”变更为“重庆两江新华医院”。其余设置内容仍按渝卫医[2014]32号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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