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政发[2014]9号
2014年3月19日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淀区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4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的落实,围绕“幸福家庭、和谐人口”的主线,强基础、惠民生、促创新、稳队伍,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确保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任务的落实,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统筹发展,全力“强基础”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高,作风转变取得实效,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围绕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综合协调发展
积极落实《海淀区“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与管理规划》,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完成市、区级关注课题,并做好成果转化。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抓好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加强综合治理,加大打击“两非”工作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巩固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人口信息化工作
结合“智慧海淀”建设,整合部门数据,继续完善全员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加强统计监测分析与信息引导服务,积极参与区“四个实有”数据信息库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做好设备运维,加强指导与考核。
(四)全面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
全面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做好人口家庭服务工作,确保出生政策符合率大于93%”的折子任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切实增加计划生育家庭福祉,全力“惠民生”
(五)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
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的完善与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全面落实。加强养老、拆迁、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与计生国策的衔接与配套。研究制定失独家庭老人养老服务政策,将特殊困难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纳入“社区(村)养老院”服务范畴。全面完成“对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发放5000元帮困金”的区实事任务。推进已建“心灵家园”的活动开展,适时推广各级家园建设;重点强化“亲情牵手”、“社区专业人员”、“邻里关怀”三支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和发展。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及“暖心计划”工程。
(六)促进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创新发展
积极发挥区人口和家庭宣传服务中心各功能区示教、引领作用,推进三级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对工作成就、正面典型、重点工作的宣传。积极开展以“美丽海淀 幸福的家”为主题的系列人口计生宣传活动,打造并传播“家庭人口文化一日游”宣传名片,建设曙光“梦之园”人口文化园,传播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七)提升家庭优质服务能力
深化“宝贝计划”工程,依托现有运行模式,积极推进早教工作在社区的开展并加大师资培训。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一步完善“首都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基地”,发挥其中小学课外教育平台作用。充实“大学生生殖健康快车进校园”师资团队,推进校园讲座及健康辅导。加大“健康生育”力度,继续深化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做好农村长效已婚育龄妇女及计生专干等特定人群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做细做实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络,继续深化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强化优质服务,努力实现药具服务全覆盖,不断提升综合管理服务能力。
三、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全力“促创新”
(八)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开展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形势分析,重点加强新出台的“单独两孩”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出生监测、舆论引导和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我区现行的审批、征收等工作细则,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九)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进区级行政服务事项下沉,规范“联动通办”试点事项,推广“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网上申办”试点项目。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落实“首接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和计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解决群众诉求,健全与相关部门间的疑难个案协调处理工作机制。加大管理力度,继续开展各级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创新,树立示范典型。
(十)继续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
不断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拓展区域协作广度和深度,加强与流出地联系,不断加大合作协议签订力度,进一步理顺管理、服务环节。继续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延伸服务项目。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创建成果,加强交流,发挥示范点带动辐射作用。
四、提高科学决策和服务能力,全力“稳队伍”
(十一)做好人口计生保障工作
按要求完成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进一步稳定队伍,确保各级人口计生干部配备到位。继续开展包括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操作、依法行政等内容的人口计生业务培训,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做好人口计生财力保障,确保各项经费投入到位,加强对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绩效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