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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晋升全科医学专业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8-09

发文字号

浙医科教中心[2007]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8-09

颁发部门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晋升全科医学专业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医科教中心[2007]6号

2007年8月9日

各市、县卫生局,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城乡社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全省城乡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发[2007]16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举办晋升全科医学专业(含临床、中医类,下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9月1日报到,9月2日-7日培训。
  地点:杭州耀江大酒店(杭州市秋涛北路451号)。

  二、参加人员
  拟晋升全科医学专业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含社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其他有志于全科医学事业发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按照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求,重点进行社区卫生政策文件的解读,社区卫生体制与形势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就预防、医疗(含中医)、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等相关重点内容开展实践讲解与补充培训。

  四、 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收取培训相关费用300元。

  五、其他
  拟参加培训人员,请于8月20日前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以便统一安排住宿。

  联系人:杨再峰、李振华;联系电话:0571-87709114、0571-87709122;E-mail: lzh501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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