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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止部分中药同品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第31号、32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12-29

发文字号

苏食药监注[2004]53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12-29

颁发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止部分中药同品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第31号、32号)的通知

苏食药监注[2004]538号

2004年12月29日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止部分中药同品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第31号)》(国食药监注577号)和《关于中止部分中药同品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第32号)》(国食药监注5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中涉及我省的品种,已生产和出厂的合格药品,可以销售和使用至2005年12月31日。

  附件:(略)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止部分中药同品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第31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止部分药同品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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