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的深入普及,增强全社会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2年10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安全消费 健康人生”为主题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10日—11月5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协办单位:中国医药报社、新浪网
三、参与方式
参赛者可通过网络在线答题和答题卡答题两种方式参与竞赛答题。
1.网络在线答题。通过新浪网健康频道进行在线答题,答题结束后可即时查看答案及科学解析。(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竞赛试题网址为
2.答题卡答题。通过填写答题卡(见附件)参与答题,并于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答题卡寄至“安全消费健康人生”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文慧园南路甲2号,邮编:100082)。
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在2012年10月10日《中国医药报》第三版刊登,同时公布竞赛规则、评奖事项。
四、参赛规则
1.参赛者应在答题卡(或答题网页)上认真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等信息,以备抽奖时确认身份和取得联系使用。个人信息不全的答题卡,将视为无效。
2.未完整答题的答题卡,将视为无效。
3.每位参赛者只能答题一次,若同一人多次参与答题,将以提交时间最早且完整答题的答题卡为有效答题卡。
五、奖励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竞赛活动设置单项奖和组织奖。对组织参赛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组织奖10名。单项奖,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答题竞赛各设置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50名,予以奖励。
竞赛将从所有符合参赛规则、答题正确的参赛者中抽取获奖者,抽奖过程将进行公证。优秀组织奖将由竞赛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活动组织情况评定。
六、要求
1.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发动,动员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组织参与竞赛。要结合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采取进社区、进校园、走上街头派发报纸,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活动。要广泛组织文字版及电子版答题活动,扩大活动范围,增强活动影响力。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督促参赛单位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文字版答题卡寄往知识竞赛办公室。
2.竞赛活动结束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总结,并于2012年11月6日之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总结中应包括组织方式、宣传途径及参与人数等,总结将作为参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梦、赵笑梅、赵静、张沛洁
联系电话:010-88330855、62212356、88330845、88330805
传 真:010-88373527
电子信箱:
2.全国化妆品品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题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