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安监执法[2017]39号
2017年5月23日
浦东新区、金山区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署,现将《市安全监管局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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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监管局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化解水泥行业过剩产能、推动实现脱困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为贯彻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署,按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要求,决定自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利用两年半时间在全市开展水泥企业(包括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及水泥粉磨站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
一、重要意义
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淘汰水泥落后产能与提高水泥企业粉尘防治水平是相互促进的工作,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严格执法关闭工艺技术落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水泥企业,切实提高整个水泥行业的职业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根据2017年2月国务院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情况,上海市现有水泥企业3家:上海金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金山)、上海张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金山)、上海海螺明珠水泥有限公司(浦东)。
两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强化监管执法,推动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提高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益。要突出对包装和装车环节的治理改造,选用质量高、防尘效果好的水泥包装袋。经过治理后,所有水泥企业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要求:
(一)包装机周围必须安装围档,其底部、接包机、正包机、清包机、装车机、输送皮带转接处必须设置密闭除尘装置。
(二)包装和装车岗位水泥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规定,即: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总尘限值4mg/m3、呼尘限值1.5mg/m3。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企业,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提前完成整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底前,两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水泥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治理重点、治理要求和治理时限。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7年12月底前,3家水泥企业自行或聘请技术专家或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括水泥包装和装车岗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整改治理阶段。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治理,在企业整改治理期间,安全监管部门应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整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四)组织核查阶段。2019年12月底前,两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完成对企业整改治理情况的核查工作。提前完成整改治理的企业,可以主动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核查。对于到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及时报送信息。两区安全监管部门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辖区内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见附件1);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半年报送一次核查达标企业名单(见附件2);分别于2018年12月底和2019年12月底前报送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和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附件:(略)
1.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
2.核查达标企业名单
3.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