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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置合川青青血液透析中心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1-1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1-18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同意设置合川青青血液透析中心的公示

2018年1月18日

  经2018年1月18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设置合川青青血液透析中心(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18日-1月24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8]4号

  重庆青青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合川青青血液透析中心。
  类别:血液透析中心。
  级别:未定级。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高新农业产业大道168号。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透析单元):30个血液透析单元。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肾病学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液透析室。
  投资总额:1000万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9年1月17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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