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局、武警总部卫生部: 为提高药品监督抽样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掌握药品监督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有关抽样原则和方法,拟于今年9月份在北京举办两期药品抽样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规定的人数,将 你省参加药品抽样人员培训班人员名单于8月10日前报送局培训中心。 2、现从事药品监督抽样工作,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培训班。 3、第一期培训班:9月6日一14日,6日报到 第二期培训班:9月18日一26日,18日报到 地址:局培训中心培训一处(北京西站南路16号) 电话:63402255—1380 63409113(传真) 邮编:100073 附件:培训名额分配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二OOO年七月五日 附件: 培训名额分配表 ┌─────┬───────────┬─────┬───────────┐ │省、区、市│ 名 额 │省、区、市│ 名 额 │ │ ├─────┬─────┤ ├─────┬─────┤ │ │ 第1期 │ 第2期 │ │ 第1期 │ 第2期 │ ├─────┼─────┼─────┼─────┼─────┼─────┤ │北京 │ 1 │ 1 │西藏 │ 1 │ 1 │ ├─────┼─────┼─────┼─────┼─────┼─────┤ │天津 │ 1 │ 1 │湖南 │ 2 │ 1 │ ├─────┼─────┼─────┼─────┼─────┼─────┤ │河北 │ 2 │ 2 │湖北 │ 1 │ 2 │ ├─────┼─────┼─────┼─────┼─────┼─────┤ │山西 │ 2 │ 2 │广西 │ 2 │ 2 │ ├─────┼─────┼─────┼─────┼─────┼─────┤ │内蒙 │ 1 │ 2 │广东 │ 2 │ 2 │ ├─────┼─────┼─────┼─────┼─────┼─────┤ │黑龙江 │ 1 │ 2 │海南 │ 1 │ 1 │ ├─────┼─────┼─────┼─────┼─────┼─────┤ │吉林 │ 2 │ 2 │河南 │ 2 │ 2 │ ├─────┼─────┼─────┼─────┼─────┼─────┤ │辽宁 │ 1 │ 2 │上海 │ 1 │ 1 │ ├─────┼─────┼─────┼─────┼─────┼─────┤ │陕西 │ 2 │ 2 │江苏 │ 2 │ 1 │ ├─────┼─────┼─────┼─────┼─────┼─────┤ │青海 │ 1 │ 1 │安徽 │ 2 │ 2 │ ├─────┼─────┼─────┼─────┼─────┼─────┤ │宁夏 │ 1 │ 1 │江西 │ 2 │ 1 │ ├─────┼─────┼─────┼─────┼─────┼─────┤ │新疆 │ 2 │ 1 │山东 │ 1 │ 2 │ ├─────┼─────┼─────┼─────┼─────┼─────┤ │甘肃 │ 1 │ 2 │福建 │ 2 │ 1 │ ├─────┼─────┼─────┼─────┼─────┼─────┤ │重庆 │ 1 │ 1 │浙江 │ 2 │ 1 │ ├─────┼─────┼─────┼─────┼─────┼─────┤ │四川 │ 2 │ 2 │总后 │ 1 │ 1 │ ├─────┼─────┼─────┼─────┼─────┼─────┤ │云南 │ 2 │ 2 │武警 │ 1 │ 1 │ ├─────┼─────┼─────┼─────┼─────┼─────┤ │贵州 │ 2 │ 2 │合计 │ 50 │ 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