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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38号)

发布日期

2023-08-17

发文字号

2023年第38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妆典美容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妆典染发膏(纯蓝色)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2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8号通告附件.docx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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