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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血浆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5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药管[2017]12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15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血浆质量管理的通知

沪食药监药管[2017]125号

2017年6月15日

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6年单采血浆站飞行检查的通报》(国卫办医函[2017]426号)。请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结合通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本企业原料血浆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通报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进一步加强原料血浆的管理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

  请各企业将自查情况(原料血浆质量管理存在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及单采血浆站汇总表(见附件)于2017年7月20日前上报我局(书面及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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