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学校卫生督查工作的通知
陕卫监发[2012]306号
2012年9月5日
各设区市卫生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0号)(以下简称
《通知》)精神,防止学校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和学校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推动我省学校卫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维护青少年群体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陕卫监发[2012]137号)、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建立春秋两季学校卫生安全检查制度的意见》(陕教体[2008]30号)和2012年4月10日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学校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决定对我省各市县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对象
随机抽取部分设区市进行督查,每市抽查2个县(区)。具体督查对象为:
1、设区市和抽查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
2、城市普通中学及小学、大专院校各1所;
3、县城普通中学及小学、农村普通中学及小学各1所。
二、督查内容
(一)卫生、教育行政部门
1、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合作机制及运行情况;
2、制定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及监督的政策、措施情况;
3、贯彻落实
《通知》和陕卫监发[2012]137号文件情况。
(二)卫生监督机构
1、学校卫生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2、2012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3、陕西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监测规程实施情况;
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5、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开展情况;
6、学校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情况;
7、对基层卫生监督员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情况。
(三)中小学校
1、学校卫生工作组织管理情况,重点是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2、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重点是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设、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水质消毒及水质检测制度执行情况;
3、学校易暴发流行的疾病和介水性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以及疫情报告员的配置,医务室基本卫生条件及晨检、巡查、因病缺课登记等防控措施实施情况;
4、学校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情况,重点是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和设施卫生以及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情况。
三、督查时间和人员:
督查时间为2012年9-10月,各设区市负责本辖区县、区学校卫生的督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和省卫生监督所将适时组织对各设区市的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安排和成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督查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学校落实
《通知》及省卫生厅、省教育厅陕卫监发[2012]137号文件精神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立即改正。
(二)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对此次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省卫生监督局:赵杨
电话:029-87345431 传真:029-87314824
电子邮箱:
wsjdzy@gmail.com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张亮
电话:029-88668891
省卫生监督所应急与学校卫生监督科:郭蕴君、刘洁
电话:029-82247821 82228495 传真:029-82225152
电子邮箱:
xuexiaowj2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