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嘉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嘉人计生委[2013]2号
2013年1月8日
2013年,嘉定区人口计生工作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以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社会发展市郊领先”为目标,以完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为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和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十二五”规划的落实,为嘉定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13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88%以上,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为900对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确保常住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下降。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人口计生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新发展
全区人口计生系统要充分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尤其是要将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要求统一到思想和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高层倡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计生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召开人口计生工作大会,明确人口计生工作责任,明确街镇“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人财物保障。
立足工作实际,区人口计生委会同相关街镇将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服务机制、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模式等方面作调研,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完善政策制度、攻坚工作难点提供参考依据。
妥善处理信访事件,及时做好12345市民热线、12356人口计生热线的回复工作。探索建立综合协调化解人口计生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二、 着力提高人口素质,深入推进优生促进和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加强优生优育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全面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区府实事项目。进一步注重对新婚夫妇的宣传,稳步提高目标人群的覆盖率。加强对存在高风险对象的咨询指导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坚持优质服务,大力普及优生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计划怀孕夫妇的优生知识知晓率和孕前优生指导服务覆盖率。
重视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深入推进“优贝工程”,进一步完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社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将科学育儿师资培训纳入“十二五”教师培训计划。进一步开展立足社区、面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活动。发挥区级指导员队伍日常督查指导作用。
三、 强化计生人口文化宣传,注重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增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意识。围绕“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纪念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人口文化宣传活动。继续推进“十进”宣讲,推行军民共建人口计生“绿苗工程”。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花季护航计划”,为初中、高中、职校女生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充分发挥区、镇两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机构的功能,创新家庭计划指导模式,在现有基础上拓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领域,结合生命不同阶段家庭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
继续落实全员人口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进计生药具“优得”工程,充分利用智能化发放机的使用促进人口文化传播、计生政策宣传、药具管理发放工作。不断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延伸药具发放网络,做好“计生幸福菜园”和公共场所的网点设置,扩大免费药具发放覆盖面,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可及率和获得率,以药具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的提质提速。
四、 依法行政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完善利导机制帮扶特殊家庭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核时限,延长服务时间。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依法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政策。在实施住院护工费补贴和综合帮扶实事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扩大受惠人群。
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精神状况,以“金拐杖圆梦行动”项目为载体,动员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关爱平台。扩大帮扶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培训。重视对特殊家庭的精神慰籍,探索并逐步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五、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把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纳入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综合管理格局,与实施居住证制度等相关服务管理有机结合。以居住点、工作点、分娩点为抓手,开展分类管理,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时掌握流动人口怀孕和生育情况。
针对目前本市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仍较突出的情况,要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完善怀孕生育信息采集、加强层级监管、严格依法行政等环节,切实控制和减少违法生育现象。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信息及时通报当事人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双向沟通与协调。开展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治理。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强化省际间交流协作,做好人口信息通报与交换。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深化“幸福365行动”,探索“乡音乡情为乡亲”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建立流动人口志愿者队伍。有序推进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现居住地服务管理工作,逐步增加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确保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下降
协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打击“两非”的长效机制。健全街镇打击“两非”的网络,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集合各方力量,在重点区域重点治理“两非”行为。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查处“两非”案件,取缔非法行医点;开展综合治理,全面清除黑色广告;认真执行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人口计生与卫生系统之间出生人口个案信息采集和数据共享,开展常住人口分娩统计,形成科学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测机制。
深化“关爱女孩行动”,依托部门资源,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月活动,营造性别平等的舆论氛围,倡导科学文明生育观念。
七、推进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提高人口信息利用水平
积极配合上海市“金人工程”(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配套建设项目,加强基层信息采集工作,完善“上门采集、办事采集、共享采集”渠道。加强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依托实有人口协管员队伍,提高实有人口数据采集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共享水平。开展市人口计生综合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核查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增加建立基层人口计生干部数据库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数据库,实行动态维护,为村居干部利用人口数据提供便利。
八、落实人财物保障,推动基层计生队伍建设
建立稳定增长的人口计生工作财政投入机制。区、镇两级政府全面落实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为核心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保障。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根据全区“十二五”规划中按常住人口比例配备专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要求,不断夯实街镇、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力量。
提升人口计生干部工作水平。大力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加强家庭计划指导理论知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知识和服务技巧的培训;鼓励人口计生干部参与生殖健康咨询师等职业化资质培训;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引,强化学习和运用,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在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凝聚力量,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状态,全力开创嘉定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