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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3

发文字号

辽卫办发〔2021〕139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辽宁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住培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辽卫传[2021]42号)安排,我省本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下简称住培)招收考试定于2021年9月16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论考试

  (一)科目:临床综合、口腔综合。考试内容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约200题。 

  (二)时间和地点:2021年9月16日9:00-11:30,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行入场前准备工作。 

  考试地点为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所在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信息。考生于2021年9月13日-15日,登录辽宁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lnzyyspx.com)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今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被列入国家招收考试试点省份,招收考试采用手机APP答题的形式进行,考生需自备智能手机,下载指定APP,并于9月13日-15日自行登录APP进行模拟训练。操作说明见《招收测试手机APP操作手册》(附件1)。 

  (四)考区设立:全省以设区的市以及省属有关医疗机构为考区,共设24个考区,见附件2。各考区主考官由市卫生健康委/省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担任,职能科(处)室具体负责考区考务工作。 

  (五)具体考务安排

  1.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考试工作安全有序组织,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考区考点要根据《辽宁省202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健全制度,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细化流程。 

  考生必须如实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通信大数据”和“辽事通码”绿码,以及现场填报微信“辽事通码”小程序中的“个人健康风险排查”;经考区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听从监考老师安排。 

  2.考场安排。每个考场原则上安排不超过30名考生,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中高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大于100厘米间距;考场条件允许的话,采取自然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每个考点至少设置1个备用隔离考室。每20名考生需配备1名监考人员,不足20人按20人计算,且每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各考区要精心选派监考人员,并进行考前培训;考务人员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1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可疑症状。 

  考试前、后务必做好考场内环境消毒,考生入场前需进行手部消毒和体温测量。

  3.考试指导与巡考。为保证统考工作顺利进行,考试期间我委向各考区派出巡考人员,指导和监督各考区做好考务工作,各考区要积极配合巡考人员做好有关工作。

4.理论成绩将在省住培管理平台查询(网址 http:// www.lnzyyspx.com)。 

  二、面试

  (一)内容:由培训基地自行确定面试题目和技能操作内容。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理论考试成绩发布后1周内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培训基地通知考生。报考2个志愿且理论分数超过省分数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报考培训基地面试,调剂考生需参加调剂培训基地面试。 

  (三)成绩发布:由培训基地发布面试成绩。

  (四)成绩上报: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绩上报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三、其他事项

  (一)招收考试是择优选拔适合对象参加住培的主要手段,关系到日后各地住培工作的质量和培训基地结业通过率,对我省临床人才队伍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受疫情影响,本次考试筹备时间紧张,且报名考生较多,考务任务繁重。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对考务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要求,同时严格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各环节安排要严密周到,责任到人,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务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联系。

  (二)目前仍在省外的考生,请咨询报考第一志愿培训基地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培训基地做好登记备案。

  (三)各考区考试场地费、考务费等相关考试费用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培训基地承担,可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部分经费中支出,不得向考生收取。巡考人员相关费用由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承担(省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差旅费、住宿费由省卫生健康委承担)。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电话:024-81006131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电话:024-23385916 

  附件:1.招收测试手机APP操作手册 

            2.考区设置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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