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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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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
山西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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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监督检查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良好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形象,现就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健康山西”目标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等要求,以执法为民、护卫健康为宗旨,以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建设为抓手,建设统一、专业、高效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着力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我省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助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的
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是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落实、维护卫生健康服务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
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为了给全省基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创新提升提供平台,促进卫生健康监督标准化体系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和关注度,使得基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面临的办公用房紧缺、执法力量薄弱、功能用房不够完善等现实问题得以解决;通过建立统一的内涵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标准,使得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力推动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能力建设得以提升、形象建设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对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信任度。
三、建设标准
按照组织管理、基础建设、内涵建设、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5个方面开展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创建工作。
(一)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将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管理,领导组织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建设方案具体,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2.按照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卫监督发〔2016〕9号)要求,监督机构承担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具体职责范围和事项明确清晰;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和执法力量配备能满足本辖区执法工作需要;监督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等,按照“行政执法部门”类型核定,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进行保障。
(二)基础建设
1.业务用房面积要满足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实际需要;功能用房配备完善,做到设置规范、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相关标识标牌规范、醒目。
2.按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卫监督发〔2011〕88号)要求,按需、合理配置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信息化设备及办公设备,完善执法用车保障措施,满足卫生监督检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
(三)内涵建设
1.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行综合目标管理,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实施细则,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人员考核制度和考核记录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基本情况、工作制度、工作动态、随机抽查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
2.人才队伍。持有效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人数不低于编制内在岗人数的90%。市级监督机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法人员比例达到 95%以上,县级达到85%以上。借助国家网络培训平台和我省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合格率达 100%。
3.业务工作。辖区内监管单位的建档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等业务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完成,监督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现场快速检测有效开展。制定辖区内年度专项整治和督导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工作方案、记录、总结真实完整。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建档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案卷评查制度建全,评查程序严格,每年至少开展1次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及时通报、纠正不合格案卷,评查、通报等记录完整。配备使用手持执法终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4.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设立专职稽查机构和人员,定期开展本级和层级稽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处罚力度,依纪依规依法查处有案不查、有案不移等失职渎职行为。
5.信息报告。配备专兼职系统管理员(审核员);信息录入、审核、分析、通报、质量控制制度健全,信息报告质量良好,监督信息报告主要指标全省名列前茅。
6.档案管理。各类行政、业务资料及时归档,资料装订完整、规范。按照档案室标准化建设要求,在当地档案部门指导下,建设标准化综合档案室。积极探索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实现档案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7.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和演练。突发事件报告及时,处置规范,记录完整。
8.投诉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制度完善,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工作有专人负责,记录完整、处理规范、反馈及时,相关资料保存完整。
9.依法开展卫生健康法制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宣传资料、活动记录等保存完整。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平台,定期发布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结合当地卫生健康监督专业特点,探索设立立足本市乃至全省,在卫生健康监督行业内具有较高监管水平和具有执法技能特色的卫生监督培训教育基地。
(四)作风建设
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监督队伍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卫生监督员“十不准”。强化内部稽查,针对着装风纪、执法行为以及懒政怠政等作风问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坚决纠正和处理。近三年内未发生监督员重大失职渎职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五)文化建设
深入发掘、宣传当地特有的历史文化,积极倡导符合时代特征、具有教育意义的廉政文化。打造符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特征的法治文化和监督文化。落实卫生健康监督员宣誓制度,相关图片、文字资料完整。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范围
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全省各市级、县(区、市)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广泛开展,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是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主体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启动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上下联动、全域参与、分批实施、压茬推进的原则,2021年年底前每市建成一所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力争在三年内全省市、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全部建成“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机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效能大大提升,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目标
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对照评审细则,逐项推进,做到组织管理严密,机构设置合理,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功能用房和执法装备齐全,人员保障到位,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执法严格、作风严谨、文化内涵丰富,做好执法宣传,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五、考核办法、
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将纳入对各市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我委将对各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集中考核,对工作推进迟缓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未达目标要求的单位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各市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开展本项工作,宁缺毋滥,未达到评审标准的一律不予通过。不搞一刀切,不按地区照顾分配名额指标。鼓励基层从实际出发按照差异化思路创新开展卫生健康监督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督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成立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认识,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视,争取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持续推进。
(二)严格评估,提升水平。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参照全省规范化建设要求和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规范化建设组织工作。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指导,综合运用督查、考核等措施推进本地区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规范化建设促进监督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三)锐意创新,营造氛围。
鼓励各地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根据地方实际开展监督执法新模式、新方法、新机制探索和创新,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和监督执法工作成效,报道先进典型和个人。
联 系 人:黄继红
联系电话:3580751
电子邮箱:sxwsjd675@163.com
文件链接:https//wjw.shanxi.gov.cn/zcjdl08/28547.hrh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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