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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01

发文字号

粤食药监办科[2017]67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1-01

颁发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粤食药监办科[2017]671号

2017年11月1日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省局相关工作部署,为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省局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管机构、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作为参与单位申报。
  (二)申报类型。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类型分为科技创新团队、科技项目引导扶持、重点实验室、标准制修订和成果转化基地等五类专项。
  (三)申报限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创新类型;
  3.每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仅限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项目未经组织单位推荐的。
  奖励性后补助项目不受上述申报限制约束,后补助经费预算与使用另行规定。
  (四)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可行性报告(附件3)。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5份(含可行性报告等附件)送交所属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汇总审核。
  (二)审核推荐。组织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审查,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正式行文报送省局科技和标准处。

  三、申报时间
  组织单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到省局科技和标准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7:00。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楼2219房(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及电话:蒋忠军020-37886930
  电子邮箱:8641472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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