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可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7-01

发文字号

食药监械管〔2013〕40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2年11月24日至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所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器输液器等717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附件:医疗器械检测资格认可范围及限制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7月1日

食药监械管〔2013〕40号 附件.doc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部门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地域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