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加强安瓿包装粉针剂药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6-03

发文字号

鲁食药监稽[2005]9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6-03

颁发部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安瓿包装粉针剂药品管理的通知

鲁食药监稽[2005]96号

2005年6月3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近,在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个别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仍有经营、使用安瓿包装注射用辅酶A粉针剂的现象。根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精神,现就注射用辅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在2005年6月30日后不得经营和使用国家淘汰的安瓿包装粉针剂注射用辅酶A。

  二、2005年7月1日后继续销售和使用安瓿包装注射用辅酶A粉针剂,按《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其他注射用粉针剂药品品种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批准使用安瓿包装的外,亦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