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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市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11

发文字号

晋卫办农卫函[2009]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11

颁发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市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晋卫办农卫函[2009]5号

2009年9月11日

各市卫生局农卫(基妇)科、新农合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方便各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查询县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核实参合农民的县外就医报销材料,同时也方便参合农民在异地就医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我处将在省卫生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省、市、县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请于2009年9月14日以前将你市确定的市、县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至省卫生厅农卫处。

  联系人:姜士勇 电话:0351-3580354
  电子邮箱:wstnw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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