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新修订药品GMP的贯彻实施,便于检查任务的统计分析和调度安排,提高工作效率。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通知辖区内凡申请(包括已完成申请和计划申请)总局药品GMP认证的企业,除按《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递交申报资料以外,请及时在总局认证管理中心网站填报药品GMP认证申请电子申报材料,以便于尽快安排认证检查,填报的具体要求请参见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网站。
已完成申请企业也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包括已公告通过认证企业和未公告通过认证的企业)补填电子申报材料。
填报网址:www.ccd.org.cn
联 系 人:高振宇
联系电话:010-875590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