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2年6月17日至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935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