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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23

发文字号

青政办函[2018]18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青海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10-23

颁发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青政办函[2018]182号

2018年10月23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56号)精神和我省人事变动情况,现将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刘 宁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王予波 省委常委、副省长
  于丛乐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改革办主任

  成  员:侯鹏宁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改革办副主任
  苏全仁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  捷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刘  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文邦 省编办主任
  党晓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  英 省教育厅厅长
  诺卫星 省民政厅厅长
  侯碧波 省财政厅厅长
  王定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小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超远 省科技厅副厅长
  于  晓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秀忠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  青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马丰胜 省扶贫局局长
  常伟宁 省总工会巡视员
  于  冰 青海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吴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秀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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