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增加大型医院巡查内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6

发文字号

闽卫医政函[2017]17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4-06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增加大型医院巡查内容的通知

闽卫医政函[2017]174号

2017年4月6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各附属医院:

  经研究,现将我省大型医院巡查“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方面增加的10项巡查内容(见附件)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5、2016年接受巡查的27所三级医院要对照增加的10条巡查内容开展自查,我委将适时对省属医院自查情况开展检查。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市卫生计生委要结合上述医院的巡查整改“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三级医院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按照《福建省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2015-2017)》的安排,今年计划接受巡查的6所三级医院,要对照原先印发的巡查要点和本通知增加的巡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我委将于4月下旬启动今年的巡查工作,本通知增加的巡查内容作为今年巡查的重点。

  三、请各设区卫生计生委将今年整改“回头看”情况、本通知增加的巡查内容的检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一并报送我委医政处。今年受巡查的6所医院及省属医院的自查报告,请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委医政处。联系人:黄颖,电话:0591-87849005,邮箱:yzc5009@126.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