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闽人口发[2009]100号
2009年9月23日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构建与以人为本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适应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任务实现,积极为海峡西岸经济区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服务海西发展大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必将有力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福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此相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需要良好的人口环境作为保障。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水平与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市场经济、社会转型还不完全适应,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还比较薄弱,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治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还缺乏治本措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有待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需求还有明显差距。因此,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对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我们,既要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探索新路、创新方法上下功夫,科学制定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着力解决观念陈旧、思路不清、方法滞后等问题,努力消除阻碍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激发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活力,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强大动力。
二、新时期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主题,突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优化海西人口环境”这个中心内容,坚持海西要先行、人口计生工作必须先行的观念,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加大利益导向,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为海西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当前,要通过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推动建立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六个机制”。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
坚持人口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坚持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口管理政策。省人口计生委要认真做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完善研究的长效机制。加强与人口专家的联系与沟通,深入研究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间的内在规律以及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互动规律,组织好福建的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管理政策、老龄化等方面的课题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依据。加强人口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完善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综合分析和预报、预警制度。认真实施“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事业发展规划,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逐步推进城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体化,促进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均衡发展。
加强宣传教育和高层倡导。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安排人口理论课程和讲座,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推动决策层主动把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大局中去。加强与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社会宣传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持续进行基本国策、人口国情、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整体效应。着眼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重点围绕计划生育国策与生育政策、关爱女孩与社会性别平等、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生殖健康与生活质量、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等主题组织开展活动。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多举办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倡导先进的人口文化。
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和协调的作用,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人口管理制度的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在出台各项惠民政策时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形成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打击“两非”、征收社会抚养费等重难点问题综合治理的局面。积极推进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军民共建人口计生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双拥”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拓宽军民共建的领域。
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绩评价体系。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改变单纯以人口数量指标为主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涵盖人口的数量质量、工作水平、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指标体系,重点突出政策符合率、群众满意率、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奖励兑现率、服务站所合格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群众知晓率、统计准确率、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等十三项指标。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奖励表彰、提拔晋升的重要内容。对责任指标未完成、工作失控滑坡的单位,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二)完善科学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修订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适时完善配套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投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有效制度上升为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开展人口流动迁移形势的分析和政策研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常住人口的配备比例确定流动人口的管理人员数量。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和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系统。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措施,努力形成集“暂住申报、计生审检、劳保就业、卫生管理、维权咨询、社区服务”等为一体的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集暂住、婚育、务工、医保、养老保险等为一体的“一卡通”管理,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同待遇的“一体化”模式,逐步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力争在2009年内基本实现全省“一盘棋”,2010年基本实现与部分省(区、市)的“一盘棋”,2011年融入全国“一盘棋”。
标本兼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加强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健全孕检和出生人口的实名登记制度。继续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继承和土地承包等权益,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建立党政分管领导负责,卫生牵头,纪检、监察、公安、计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协助的联合办案机制,扎实开展查处“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攀升。认真整治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的人口个案信息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为及时、全面掌握人口形势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和公共服务,及时反馈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信息,提高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积极推动与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不断优化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利益导向等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省和设区市的人口计生数据中心。2009年,省级数据中心的个案信息入库率不低于80%,2011年基本建成。
(三)完善优质服务机制,加快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立足于建立责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推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与群众增进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努力在2010年实现全省基本复盖。
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全社会参与的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引流产。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加强对计划怀孕夫妇遗传优生、孕期保健的生殖健康教育,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探索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加强优生咨询,做好对重点高危人群的监测指导。加强优生咨询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一般人群优生咨询指导服务。逐步建立完善育龄妇女生育健康挡案和高危人群信息库,为分析群体发病原因、开展科学研究、寻找预防措施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率先实施“优生促进工程”。
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力争到2011年,每个县级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每个县站不少于1名以上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乡镇服务站有2名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30%以上的县级服务站要建设成为当地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的优质资源。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实施“三千人才工程”,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提高服务水平。突出计划生育特色,坚持服务机构公益性质,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功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认真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系列奖扶制度。依法规范地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贡献奖励、计划生育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等制度,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时向政府建议提高奖励扶助标准。
拓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五大工程”的内容。围绕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对“三结合”、“挂钩帮扶”、“生育关怀行动” 、小额贴息贷款等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措施进行整合,不断扩大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等系列工程的覆盖面,增强和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力。
发挥公共政策的导向作用。注重运用重大公共政策破解人口发展难题,做好计划生育国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创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环境。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征地补偿等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优惠政策,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土地、企业、医疗、社会保障、户籍、劳动、教育、财税等制度和改革措施时,照顾并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当前,着重做好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与城镇医保、新农保、新农合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五)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加强对村级(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协调相关部门保障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规范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建立“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群众自治模式。
保障群众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门户网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党内、人大、司法、行政、群众及舆论的监督。认真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设立固定的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办事规程等交给群众,增强群众参与和自治的能力。深入推进便民维权活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信访事项督办督查力度,探索建立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矛盾排查预警、信访终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计生协在推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中的职责和任务,努力把协会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政府部门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深入开展具有群团组织特色的宣传教育和生育关怀活动,在基层计生协会广泛开展创建五好计生协会小组、合格村(居)、一流村(居)计生协会和乡镇先进协会“三联创”活动,鼓励妇女、青少年和其他弱势群体代表参与,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发挥协会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的独特优势,在民营、私营、“三资”企业、集贸市场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加快建立计生协的步伐,通过协会组织,动员和组织企业员工和流动人口自觉参与和支持计划生育。加强人口学会、生殖保健协会建设,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调研群众生育意愿、组织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构建政府部门与群团组织互联、互补、互动的合作模式。
(六)完善人财保障机制,确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稳定基层工作网络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按照常住和流动人口规模比例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落实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认真组织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分级负责培训的原则,加强职业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的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人口计生队伍,促进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和行政管理为一体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优化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素质为目标,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稳定机构、提高素质、保障待遇为重点,构建吸引人才、开发人才、用好人才、输送人才的良好工作环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以事设岗、优胜劣汰、择优录用的人员进出机制,引导干部以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爱岗、敬业、求实、奉献。
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逐年加大财政投入,保证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所需经费投入到位,体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费投入。形成以规划立项目、以项目定投入、以投入促发展的体制机制。科学测算实际需求,认真编制工作项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探索开展人口计生公共财政绩效评估。建立“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完善省补助地方人口计生事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一)融入大局,协调推进。人口计生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积极争取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各地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改革的总体方案,与相关社会经济领域的改革和发展相结合,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用足现有政策,调动相关资源,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共同推进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整合、归纳、完善和提高,通过整合零散的、总结管用的、完善成型的、规范可行的、创新所需的,形成与新形势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省级重点放在研究战略、完善法制、制定政策、搞好规划、创造环境,建立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宏观调控保障体系;市、县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制度、明确标准、制定规范、提供保障,建立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宣传教育相统一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乡镇(街道)、村(居)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进经常性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建立群众自治的工作保障体系。各级要根据各自的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机制和具体制度,明确实施办法,确保目标按计划实现。
(三)示范引导,鼓励创新。省人口计生委将开展评选综合改革示范市(县)活动,推动各地通过项目运作、“借台唱戏”和创新工作载体等方式,逐步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努力在人口均衡发展、利益导向政策、维护计生家庭权益、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网络、推进群众自治以及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和进展。省将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按照自评申报,初审验收,群众评议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等方法进行评估确定。
(四)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充分调动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全力支持改革,共同参与改革。省人口计生委将调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领导和组织本部门的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级部门的综合改革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