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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1-21

发文字号

沪卫宣[2012]00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1-21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市医务工会

正文内容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的通知

沪卫宣[2012]002号

2012年11月21日

  各有关大学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中国福利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工总宣[2012]220号)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素养,引导广大医务职工积极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上海城市价值取向,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1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3个,先进单位若干个;
  2、201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3名,先进个人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
  1、推荐评选工作主要面向临床一线职工。已经获得过全国、上海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称号的单位、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曾经获得过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参加此次评选,但不再考虑重复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
  2、201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必须从“2009-2010年度上海市医务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或“第一批、第二批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基地”中推荐申报。
  3、201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全部从“第二届上海市卫生系统五‘十佳’获奖名单”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标兵)单位评选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上海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工会组织,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积极维护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有突出成效的;
  3、职业道德建设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色,道德规范科学健全,工作机制运行高效,各项措施落实有力;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职工全员、全程参与职业道德各项实践活动;
  4、在组织开展学习劳模精神、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实践活动,以及“责任在我心、诚信伴我行”上海医务职工职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大讨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5、在抢险救灾、防灾减灾等特殊事件中,在援疆、援藏、援青、援滇等援助工作中全力以赴、竭尽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标兵)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报效祖国、振兴民族、奉献社会的崇高理想和高尚追求的;
  2、具有崇高的职业精神、精湛的职业技能、良好的职业形象和严格的职业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拼搏奉献、创新进取,立足岗位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
  3、有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爱心和责任心,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和职工志愿者服务实践活动,在展示上海城市精神、行业精神以及企业形象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展示上海职工群众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方面具有代表性、影响力和感召力的;
  4、在学习劳模精神、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积极参加“责任在我心、诚信伴我行”上海医务职工职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大讨论活动,在践行城市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规范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5、在抢险救灾、防灾减灾等特殊事件中,在援疆、援藏、援青、援滇等援助工作中无私奉献、奋力拼搏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机构
  在市卫生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有关大学、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市医务工会、市卫生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务工会,主要负责报送材料收集、整理,及相关会议召集、召开。

  五、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做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个人推荐工作,所有推荐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
  (一)名额设置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申报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各一个(名)。
  (二)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30日(周五),逾期不得申报。
  (三)材料申报
  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分别附300字简介(表格内)及1500字详细事迹,于11月30日(周五)前将书面表格一式三份(A4纸型)和电子文档报送至上海市医务工会,申报表可在市医务工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吴嘉民、金邓凯 联系方式:22121773、22121788
  邮 箱:jindengkai@hotmail.com
  地 址:北京西路1477号1104室

  1.201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评选委员会名单
  2.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3.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4.2009-2010年上海市医务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名单
  5.第一批、第二批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基地名单
  6.第二届上海市卫生系统五“十佳”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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