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西城区为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5月16日
区疾控中心(北区)、北京市第二医院、区社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民政科:
根据《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和《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2011年为全市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2011年全市继续开展为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工作。现将《2011年西城区为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人免费镶牙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组织实施。
2011年西城区为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年)》和《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不断提高我市市民口腔健康水平,体现政府对老年弱势群体的关怀,2011年全市将继续开展为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特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本区60岁以上(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新 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马国友 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吕青波 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 雪 西城区卫生局疾妇科牵头负责人
成斌全 西城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
李万新 西城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
刘卫东 西城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杨 华 西城区卫生局社区办负责人
李 薇 西城区社管中心行政负责人
闫学明 西城区疾控中心(北区)主任助理
乔 松 北京市第二医院副院长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主任
(二)项目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疾妇科,具体工作由西城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承担。
主 任:李 雪 西城区卫生局疾妇科牵头负责人
副主任:成斌全 西城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
李万新 西城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
刘卫东 西城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闫学明 西城区疾控中心(北区)主任助理
成 员:王佳钰 西城区卫生局疾妇科
谢 盼 西城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
陈淑红 西城区社管中心质控部
三、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项目工作,对项目进行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街道民政部门通知60岁以上的低保人员,于2011年5月15日~9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以上均为原件),到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筛查。在项目结束后,完成对辖区内低保人员镶牙费用的报销结算,并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三)区财政局:负责在临时救助资金中安排镶牙所需经费。
(四)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负责项目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会同区社管中心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北京市第二医院进行督导质控。负责信息的汇总与上报。
(五)区社管中心:负责协助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做好培训、督导、质控、信息汇总与上报等方面的工作。
(六)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前来就诊的60岁以上低保老人进行筛查,核对低保凭证、对全口丧失咀嚼功能、符合政策条件的老人进行登记,填写《口腔筛查登记表》(附件3),并于每周一将信息传真到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
(七)北京市第二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根据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提供的信息和工作实际,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进行预约,按照技术方案开展镶牙工作,并填写《北京市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登记表》(附件4),对难以解决的疑难病例向市牙病防治所提出会诊申请,根据会诊意见填写转院单,向市级定点医院转诊(附件5)。每月4日前向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报送工作信息。
四、进度安排
(一)政策宣传与培训(2011年4月~6月)
市牙病防治所印制项目宣传品,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各街道民政部门和居委会进行政策传达和宣传品发放,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第二医院选派专人参加市级培训。
(二)筛查登记(2011年5月~9月15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符合镶牙条件的低保人员开展筛查登记工作。
(三)免费镶牙(2011年5月~10月15日)
北京市第二医院完成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免费镶牙及疑难病例转诊工作。
(四)经费结算
在10月15日完成镶牙工作后,经市牙防所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盖章后,统一到所区民政局结算费用。
(五)总结和信息上报(2011年10月16日~10月30日)
完成费用结算工作。区疾控中心(北区)口腔保健科完成信息汇总上报、质量检查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为全市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是北京市医改方案中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将好事办好,切实让百姓享受到实惠。
(二)各街道民政部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政策宣传,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低保老年人都能知晓政策,主动参与。对不符合政策条件或用常规方法无法镶牙的人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本次免费镶牙为义齿安装,每副义齿费用原则不超过1000元;对需要转诊的疑难病例,最高限额为每副总义齿1200元(含专家会诊费)。区民政局按义齿的质量和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经费,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各医疗机构要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精湛的医务人员,保证服务态度和蔼,医疗质量一流,为老人提供优质的口腔服务。
(五)项目领导小组将定期对项目开展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