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01-10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安[2006]14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1-01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4号)的规定,“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生产”为禁止外商投资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药材炮制通则规定:“药材炮制系指经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药材炮制分为净制、切制和炮炙。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指的是炮炙技术的应用。

  为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关。对已经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时明确标注“净、切制”,限制其生产范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一月十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部门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地域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