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6]72号
2016年8月1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
“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深入持续地开展此项活动,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结核病防治意识,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参与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的长效机制,特制定《北京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各区、各单位要根据《北京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积极发挥并充分利用现有志愿者的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持续组织志愿者招募工作,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高质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二、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有序开展
市、区结防机构要不断开发和完善适宜的宣传资料,为志愿者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提供必须的宣传材料及技术支持,使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有序开展并切实起到良好效果。
三、做好信息收集,按时报送各类资料
市、区结控机构在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过程中,注意收集信息,督促志愿者真实记录活动信息,及时开展志愿者活动总结,并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报送活动信息。
北京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2016-2020年)
结核病是目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结核病防治是北京市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可提高全社会的结核病防治意识,有利于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提升首都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2012年5月开始,北京市开展了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4年多来,志愿者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各自特点在学校、社区、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做好2016-2020年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参与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的长效机制,提高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各级专业机构的志愿者队伍,管理并完善志愿者队伍,加强培训,提高志愿者人员素质及健康科普能力,持续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大力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市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水平。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
(二)范围:全市范围内以区级为基础,广泛开展志愿活动。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活动准备
1.制定工作计划
各区针对本区结核病防治重点人群,制定本区5年内的志愿者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明确、具体,包括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和形式、保障措施、效果评估等内容。
2.开展社会动员
积极动员社区、学校、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公益和民间组织等机构的管理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通过邀请参加宣教活动、组织协调会议、互访等形式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工作方式,推广志愿宣传理念,介绍工作方法,动员更多志愿者参与本活动。
3.加强媒体合作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的传播和倡导作用,大力宣传志愿者活动。
(二)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志愿者招募,加强志愿者团队建设
继续广泛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每年实际管理志愿者及团队数不得低于2015年底志愿者数量(见附表1)。加强对现有志愿者及团队的培训,提高其健康科普能力,打造高质量的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队伍。
1.招募原则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开展肺结核防治宣传教育的各界人士。
(2)能够正确理解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3)能够对自己的认知和行为负责。
(4)能够正确阅读、理解中文。
2.招募形式
(1)向社会部门或社会团体发放通知,将招募志愿者信息传达给所有人。
(2)在公共场所张贴招募海报或在网站公布招募信息,向社会大众发布招募信息,力求在广泛的社会群众中招募到志愿者。
(3)积极动员重点场所的管理部门及人员组成志愿者团队,促进重点场所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3.招募对象
各区根据本区结核病防治重点领域,积极在社区组织、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密集场所、学校、医院、肺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当中广泛开展志愿者的招募活动并建立志愿者团队。以下场所中建议招募的志愿者包括:
(1)学校: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
(2)社区:街道/乡镇和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
(3)建筑工地、工厂、批发商城、电子卖场、羁押场所: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各种协会成员等。
(4)医院:防痨大夫、门诊医生、医院管理者。
(三)对志愿者的支持及管理
1.登记注册管理
各区结防机构通过“志愿北京”网站对辖区的志愿者团队和志愿者进行统一要求、审核与管理。
志愿者登陆“志愿北京”网站进行志愿者信息注册,选择所属辖区志愿者服务团队申请加入,完成报名注册程序,方才获得参加评选优秀志愿者的必要条件。同时志愿者需在结防机构填写《志愿者登记及活动记录表》(附表2),各区结防机构收集整理记录表后留存纸质和电子版档案,并填写《志愿者信息登记表》(附表3)。
各区结防机构志愿者联系人负责本区志愿者的管理工作,包括保存志愿者档案,搜集志愿者活动信息,组织志愿者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
2.对志愿者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各区每年对辖区登记的所有志愿者进行至少一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包括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以及如何开展健康教育、如何开展志愿者活动等,倡导、鼓励志愿者积极开展面对面的互动和交流活动。考核合格后颁发全市统一的志愿者证书。
3.为志愿者提供结核病防治宣传资料
在市结控所网站建有结核病防治知识网络资源库,微信公众号“首都结防联盟”定期发布结核病防治健康科普知识。各区结防机构应为志愿者配发必要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材料,并定期搜集分析志愿者对于宣传材料的需求,反馈至市结控所。各区结防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志愿者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的需要,完善本区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材料库。
4.监督及管理
各区结防机构要对志愿者的健康教育活动进行跟踪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其进展情况,并给予督促和指导。对志愿者应予以充分的尊重,对其付出的劳动要给予感谢和充分的肯定。
(四)活动开展及记录
各区结防机构应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传播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提高结核病的社会关注度,并要记录和保存活动资料。
1.专业机构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各区结防机构负责建立并管理本级志愿者队伍,将志愿者工作作为一个组成部分纳入本级的健康促进活动计划中,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知识传播活动,包括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活动、“三下乡”活动以及其他各类有利于健康知识传播的活动。与当地学校建立学生志愿者假期实践项目,每年协助组织学生深入社区、企事业等单位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宣传。特别要针对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发动工作,指导其在卫生计生服务过程中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教。
2.志愿者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大型活动。在市区两级专业机构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志愿者自愿参加并开展宣教、咨询等相关活动。
3.志愿者自主活动。志愿者个人和团体根据各自背景优势自愿开展具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区结防机构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
志愿者可通过网络进行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的传播,如借助微信、微博、论坛、社交网络、网络聊天工具等信息平台等发布结核病防治知识,转发有关结核病防治方面的信息、新闻、事件等。
鼓励志愿者撰写结核病防治知识科普文章、反映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感人事迹的文章等,并在各种媒体发表。
鼓励志愿者通过户外广告播放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宣传短片,传播结核病防治知识及技能。
4.活动记录
志愿者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以多样化的形式和载体对传播活动进行完整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以便进行总结及评估。记录形式包括文字、图片、视频文件、博客、微信、微博、网络论坛、社交媒体活动截图等。志愿者在传播行动中应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对传播行动效果作出评价。
四、总结评估
(一)各区结防机构负责收集本辖区志愿者的活动信息,开展志愿者活动的总结、评估及表彰活动。每年11月10日前报送当年活动材料,各区结防机构将经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以下材料报送至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
1.区级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总结
内容包括志愿者队伍建立情况、组织和激励志愿者开展活动情况等。要注重总结本区活动中的特色和亮点,推荐真实、感人的事迹作为案例开展经验交流,广泛宣传,积极推广。
2.推荐优秀志愿者登记及活动记录表(附表2)及相关佐证材料。优秀志愿者评选的主要指标包括:活动开展的频次、规模、形式、覆盖人群、活动宣传的效果及代表性、活动/材料新颖度等。
3.志愿者信息登记表(附表3)
4.志愿者活动汇总表(附表4)
(二)各区结防机构对于典型或感人的志愿者活动信息要及时联系媒体报道,或者报送到市所,由市结控所联系媒体进行集中报导。
(三)市结控所对组织有力的各区结防机构、志愿者团队和优秀志愿者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及表彰活动。
五、保障措施
市结控所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制作志愿者证书,不断补充完善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网络资源库。协助各区结防机构开展志愿者队伍培训。对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价,并纳入考核。
各区结防机构对志愿者开展结核病健康宣传的培训,对其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及技术支持,并将志愿者活动纳入预算管理。
六、其他事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防控科 许琰
邮箱:yfk2005@126.com;电话:5983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