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9-28

发文字号

沪卫办医政[2012]03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09-28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的通知》的通知

沪卫办医政[2012]035号

2012年9月28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监督所,各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医学会:

  为加强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呼吸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组织制定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2年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0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文件请直接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上海市医学会应及时、客观、公正地做好相关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应加强对准予开展相关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和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