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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境外检查暂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发布日期

2019-11-2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征求意见稿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为规范进口化妆品境外检查工作,明确境外检查工作要求和内容,保证境外检查过程规范、公开、公平,检查结果客观、公正、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境外检查暂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19年11月22日—12月2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境外检查暂行管理规定”。


  附件:1.化妆品境外检查暂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境外检查暂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19年11月1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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