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食药监办法[2013]34号
2013年3月19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现将《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法规服务保障作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和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法规工作水平,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正确把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把依法行政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依法行政步伐。进一步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统一领导、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承担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依法行政经费列入专门预算,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三)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安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创建活动,把示范创建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狠抓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形成制度相互配套,责任明晰,程序合法,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五)注重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及结果的跟踪反馈。配合国家局做好
《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法》制修订工作。组织系统内外有关力量,围绕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监管领域的具体问题等涉及监管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完成国家局“《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基层执法中实施情况研究”课题项目。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纠错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七)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制定责任明确的执法责任制,将行政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流程科学,每项工作职责、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八)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强制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修订行政强制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程序正当。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九)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明确实体内容、程序要求、监督措施。各地要认真梳理、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健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配套制度。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下放管理层级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工作情况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机制。
(十一)严格落实行政问责。严格执行
《行政监察法》、
《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十二)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工作。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根据省政府公布的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进行补充完善,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五、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着力化解矛盾
(十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规定,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多发、敏感类案件,指导基层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及早化解争议。各地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办案程序,创新办案、结案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质量。
(十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六、加强法制宣传培训,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形象
(十五)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综合能力培训。根据执法人员实际情况和需要,广泛开展以法学理念、法治理念、依法行政理念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培训,开展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分析、集体研讨“会诊”等方式的执法实践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正确运用法律和执法办案能力。
(十六)对新进人员进行严格的执法资格培训。严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关、培训考试关、执法人员准入关,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前培训,分期、分批对食品药品监管新进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认证培训,使新进人员增强法律观念和意识,掌握基本法律知识,逐步适应和胜任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监管职能,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安全用药大讲堂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提高公众科学安全饮食用药和打假治劣维权水平,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认同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十八)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集中学法、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着力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